今天给各位分享留在中国买房子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人去国外买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买房吗?
外国人是可以在中国买房的,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买房者必须在中国居住满一年;
合同中要注明中文名字和外文名字;
买房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如公证材料是外文需到翻译公司翻译;
资料备齐后要先到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如购房需贷款,要提供在京无固定收入、婚姻以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等证明。
外籍人士在中国买房上证流程:
基本情况:夫妻一方为中国人,一方为外国人,商业贷款中方为银行主借方,外籍方为次借方,双方共同上证。
流程一:与中介、卖方签三方合同,付定金及中介费的一半。
流程二:外籍方收集资料(护照翻译公证书三份原件、委托公证书三份原件),委托书是委托中方配偶,收集好这6份资料后交由中方配偶全权办理所有流程。
流产三:去银行办理按揭。
流程四:去当地国安局备案,拿一份备案证明原件。
流程五:付首付款给卖家。(留下付款单,备注购房首付款)
流程六:过户交税(收集材料: 中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首付款付款单、国安局备案证明、护照首页复印件三份、护照翻译公证书三份原件、委托书原件三份、银行卡-用于交税费),结束后付掉剩余的中介费。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买房并定居吗?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是指申请时无未了结的刑事案件以及需要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但尚未处理等情形的;在中国无犯罪记录;无其他情节较重或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是指申请时无精神病和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国家法定传染性疾病且生活能够自理;有其他疾患生活不能自理但不会增加社会负担。
3、无犯罪记录是指申请人在境外的主要生活地以及在我国国内均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主要生活地”是指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在国内停(居)留期间的无犯罪记录由受理、审核机关负责核准。申请人曾在多个地区停(居)留1年以上的,由受理、审核机关负责与有关地区公安机关核准。
(二)分类条件
1、关于投资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七条)
“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个人在我国国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与中方投资者共同进行石油的合作勘探开发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既包括以人民币、美元等现金形式投资,也包括以技术、专利以及设备等形式投资,不包括个人从事房屋、股票、有价债券买卖、交易等投资活动。申请人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可作为“直接投资”的凭证。
“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是指实际已到位的资金。
“3年内投资情况稳定”是指申请时以及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内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不得低于规定标准。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可以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年检证明以及验资报告等材料为参考确认或与商务、工商等主管部门核实确认。
“投资合计”是指投资者在不同地区的投资总和。
“西部地区”是指: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以及经国务院批准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地区。
“中部地区”是指除西部和沿海地区以外的地区。
“沿海地区”是指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指国务院确定的592个重点县以及西藏自治区所有地区。
在国家颁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规定的地区和产业投资的,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的各项政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与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的申请人相同。
“纳税记录良好”是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已全部缴纳规定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
2、关于任职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八条)
此类人员申请时及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内应同时具备任职单位、职务(职称)、居留期限等各相关条件。该期限内变换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称的,变动情况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是指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科研机构或具有行政管理性质或职能的事业单位。
“重点高等学校”是指“211工程”学校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是指直接与中央国家机关或省级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并承担主体工作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3、关于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统称特殊人员,是指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奖项获得者、世界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文艺人士等。
对长期在华工作并对本地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事业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也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推荐,公安部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后审批。此条作为内部掌握,不对外宣传。
4、关于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此类人员可与投资、任职人员以及特殊人员同时申请,也可在投资、任职人员以及特殊人员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后提出申请。同时申请的,审批机关以投资、任职以及特殊人员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作为其配偶、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被批准的前提条件。未同时申请的,以投资、任职以及特殊人员已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为前提条件。本条适用于《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前以投资、任职以及特殊人员身份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或定居者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关于夫妻团聚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夫妻团聚人员申请时应仍存在婚姻关系。申请之前申请人在华合法短期停留或留学、任职等居留的时间可计入本条规定的居留期限。
6、关于亲子团聚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亲子团聚人员申请时其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中国公民或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受理此类人员申请时,首先应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申请人国籍。
7、关于亲属投靠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亲属投靠人员申请时应年满60周岁且申请之日前连续5年内应同时具备其他各相关规定条件。申请之前曾在华合法停留或在华留学、任职等居留的时间可计入本条规定的居留期限。
外籍华人也可投靠境内的同胞兄弟姐妹及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材料参照亲属投靠人员执行。此条作为内部掌握,不对外宣传。
8、《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包括亲生子女、继子女、收养子女等中国法律承认父(母)子女关系并与团聚人有监护责任关系的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中所称的“中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中国公民。《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有关年龄是指以受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按公历周岁方式计算的实际年龄。
9、“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1工程”学校名单根据《实施规定》所附的名单确定,有关变更情况按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在中国大陆买房子,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需要注意些什么?越详细越好,谢谢!
你是在北京购房还是?我先回答北京:基本概括所有地区省市了。
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以购买一套商品住宅。
一、所需材料
外籍人士:
1、护照
2、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3、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
4、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港澳人员:
1、《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居民身份证》
3、《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4、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3、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
华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3、《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4、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批单》
注:提交材料中有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二、购房流程
从目前市场来看,华侨、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同大陆人士在购买二手房的流程上基本类似,只不过增加一项买方需要到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批手续,然后才可购房。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与经纪公司签署买卖合同;
2、买方到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批;
3、买卖双方提交过户相关资料;
4、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5、领取房屋产权证。
万望采纳,希望有帮助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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